在商业活动中,商标宛如企业的生命线,是品牌形象的核心载体。然而,商标从注册到使用的过程中,布满了诸多陷阱,稍有不慎,就可能踏入导致商标失效的雷区,进而阻断品牌的正常使用。今天,标头狮就来盘点商标失效的 7 大雷区,以及驳回、异议、撤三这些情况是如何给品牌使用带来阻碍的。
一、商标缺乏显著性
商标的显著性是其能够被识别和区分的关键特性。若商标过于普通、缺乏独特性,如使用行业通用名称、描述性词汇等,很容易在注册申请阶段就被驳回。
例如,将 “优质面粉” 作为面粉产品的商标,由于 “优质” 是对产品质量的常见描述,“面粉” 为通用名称,该商标无法将特定企业的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有效区分,不具备显著性,商标局通常会予以驳回。
这就使得企业无法获得商标专用权,品牌难以在市场上凭借该标识建立独特形象,阻断了品牌以该商标进行推广和使用的可能。
二、与在先商标近似
商标审查遵循在先申请原则,若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或已申请的商标在文字、图形、读音、含义等方面近似,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,也会被驳回。
以 “康师傅” 与 “康帅傅” 为例,二者字形、读音相近,消费者在购买时可能误认。一旦申请的商标因近似被驳回,企业之前围绕该商标进行的品牌策划、市场推广等投入都将付诸东流,品牌使用计划被迫中断。
三、违反禁用条款
商标法明确规定了一系列禁用条款,如禁止使用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等代表国家尊严和形象的标志,以及带有民族歧视性、欺骗性、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标志作为商标。
若企业忽视这些规定,申请的商标违反禁用条款,不仅注册申请会被驳回,若已投入使用,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,严重损害品牌声誉,使品牌无法正常使用。
例如,曾有企业试图将某国家名称用于商业商标,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商标法,遭到驳回的同时,企业品牌形象也一落千丈。
四、恶意抢注
恶意抢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,违背诚实信用原则,即便注册成功,也可能被原权利人提出异议。一旦异议成立,商标将被撤销。
例如,某企业发现一款网红产品尚未注册商标,便抢先注册该商标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。原权利人发现后提出异议,经商标局审查,该抢注商标被撤销。这使得抢注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商标进行品牌运营,之前基于该商标开展的业务也陷入困境。
五、连续三年不使用
根据商标法规定,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,即 “撤三”。企业若因业务调整、战略失误等原因长期搁置商标不用,就可能面临 “撤三” 风险。
例如,某饮料企业因业务重心转移,对旗下一款果汁饮料的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,被竞争对手申请 “撤三” 成功,该商标被撤销。这导致企业失去该商标的专用权,品牌无法再以该商标继续在市场上开展业务,之前积累的品牌资产也随之受损。
六、自行改变商标显著特征
商标注册后,应按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使用,若企业自行改变商标的字体、颜色、图形等显著特征,且改变后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构成实质性差异,可能被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,甚至撤销商标。
比如,某品牌原本注册的商标是蓝色图形搭配黑色文字,在实际使用中,企业将图形颜色改为红色,文字字体也大幅改变,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,品牌无法再使用原商标进行市场推广,影响品牌的一致性和稳定性。
七、商标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
如果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,如著作权、专利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等,也可能被撤销。
例如,某企业将一位知名画家的画作作为商标申请注册,未经画家授权,画家发现后提出异议,商标局经审查认定该商标侵犯了画家的著作权,将其撤销。这使得企业不仅无法使用该商标,还可能面临侵权赔偿,对品牌形象造成极大损害。
商标失效的 7 大雷区严重威胁着品牌的正常使用,企业在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,务必提高警惕,加强对商标的管理和维护,避免踏入这些雷区,确保品牌能够持续、稳定地发展。
以上就是今天标头狮分享关于从商标注册要素全解析:文字/图形/声音/立体商标如何组合保护?的全部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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